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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持续推进民政社会救助补助领域常态化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22-08-2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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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九民发〔2022〕18号
          为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和长春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社会救助补助领域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民政社会救助补助领域实施常态化提升质量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社会救助补助问题专项整治的批示要求,全面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筑牢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全面巩固深化救助补助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加快社会救助补助领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救助补助兜得准、兜得住、兜得牢,促进社会稳定打牢坚实基础 

          二、具体意见 

          1、完善社会救助补助监管责任机制按照长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监管责任的实施方案》(长民发〔2019〕33号)和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入口_365bet足球现金_365直播电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的批复》(长九府批复〔2020〕30号)要求,结合年度社会救助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全面检查下一级、随机抽查下两级”的三级协同、分级负责工作原则,对、乡、村三级社会救助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及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指导和综合评价,区级对下一级年度内督导抽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乡镇、街道对村(社区)核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建立督查核查台账,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督促整改或通报约谈。 

          责任单位: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2、深化救助补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依托长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全面开展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收入财产信息比对,乡镇(街道)及时核查信息比对结果,对已死亡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且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按规定及时停发低保金,及时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同时,强化对大数据尚未覆盖到位的信息定期进行核查,落实基层村(居)民委员会信息及时上报的责任,尤其对存疑和群众反映问题信息务必随时深查彻查。 

          责任单位: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社区)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3、强化救助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各项救助补助金要通过金融机构按月按时直接发放到户,切实提高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发现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代领、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存疑信息,及时开展复核,查明原因,建立台账,有效监测 

          责任单位: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4、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区民政部门会同信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定期通报、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工作,重点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比例,对需要信息核对的,及时与住建、市场监督、车辆管理、残联及公安部门进行函调。 

          责任单位:区民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5、建立救助补助资金监管预判预防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主动发现和审计监督,对发现或者预判容易引起问题的事项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预防。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入住医疗机构资金结算,为保障特困救助资金真正使用在特困人员身上,由区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入住协议拨付所在医疗养老机构;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对象未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由街道、乡镇定期与人社、残联等部门和其本人进行核查认定;对困境儿童补贴、养老机构补贴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的给付和使用,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核实,及时纠错止损。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办(科)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6、建立三方协议机制对救助补助领域需要引入第三方完成的项目,务必先行明确第三方应有的权利、职责和任务,并与甲方签订服务协议,强化协议落实考核评估。依法依规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7、建立乡镇、街道对民政社会救助补助集中会审机制根据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的规定,各地要对新批、存量、脱保的各类救助补助对象,定期召开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办公会,集中研究确认,并报区级民政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8、加大救助补助工作督察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乡镇、街道,级民政部门将采取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重点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摸清情况、化解矛盾,集中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区民政局将定期组织人力集中开展对救助补助领域工作的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存在明显违规违纪办理救助补助的,及时向纪检、政法部门移送。 

          责任单位:民政局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问题整治批示,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巩固提升行动作为坚持人民立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有力举措,将城乡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治理与社会救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统筹谋划、共同推进,推动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确保问题整治和举一反三取得扎实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设计问题举一反三长效开展,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社会事务、福利科救助管理站、财务局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人,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及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具体负责统筹部署、监督指导、调度等工作。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实施本辖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 

          3、狠抓工作落实。为保证救助补助资金问题举一反三整治的常抓不懈,建立常态化问题和整改清单,实行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全面开展对象排查和问题梳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建设不足和短板,乡镇、街道、村(社区)明确落实责任到人头。 

                      长春市完美体育365官方网站入口_365bet足球现金_365直播电视区民政局 

                       2022年8月20日 

        编 辑 : 赵岩婷